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100号),经学院艺术学学科与学位委员会专门会议,对申请人任职资格进行审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学科与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全部出席并投票,经2/3以上委员同意,最终通过审定的导师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6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校学位办审议。
如有异议请联系办公室刘美璐老师 电话:0431-84536313。
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