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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来源: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 发布日期:2021-11-29 】

因工作需要,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人才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办公室行政助理:协助完成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办公室业务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microsoft office、WPS办公软件。

7.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各项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制作为一份PDF文件,并将所有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传媒劳务派遣+姓名”,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media_office@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初审合格者参加后续考核(线上面试)。

3.通过考核人员需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并经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人事处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4.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如出现试用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有效期三个月),不再另行组织招聘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贵成

电子邮箱:media_office@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4536680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225室



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