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学院戏剧与影视专业博士点培养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分别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由学位分委员会和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 3人。“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 5人。“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二级学科设立,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4.建立完善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安全保密以及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质量评估、导师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构建贯穿考试招生全过程的考试安全和监督保障体系。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咨询方式、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学习方式、学院(部)网站链接、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链接等信息均可在此获取]。
2.普通非专项和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均按专业分配,考生报名时仅可选择到专业(区分学习方式)、不可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录取方式也为“按专业”,即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内所有考生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本单位将在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其报考专业内(区分学习方式)通过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考生拟录取导师和研究方向,并且考生录取专业须与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专业”(区分学习方式)一致。
3. 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吉林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区分学习方式)和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相关招生说明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其他报考条件及要求见本《实施细则》。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专项计划录取。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我校研究生无法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检查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从就读学校退学。
5.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编剧、导演、摄影或表演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原学科目录为【本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代码:1303);并【硕士】戏剧与影视学(专业代码:1303)、戏剧(专业代码:135102)、戏曲(专业代码:135103)、电影(专业代码:135104)、广播电视(专业代码:135105)。
(2)不符合(1)要求的,应该作为主创人员(编剧、导演、摄影或表演且排名第一)创作完成电影、电视剧、网剧或舞台剧,作品获得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资助、奖项,或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行业奖项,同时须参加跨学科考试并通过。
(四)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和实践能力。
(五)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2)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3)IELTS≥6.0;
(4)TOEFL≥85;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日语N2及以上水平,俄语G2及以上水平。
3.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各报名批次、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招生章程》。当前批次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7日09:00至5月25日17:00。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1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于2026年5月2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cmzs@nenu.edu.cn。(注:材料中包含艺术作品应附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其他佐证材料须单独提交;手写签字处可签好后扫描上传。)
联系人:张老师,0431-84536313。
1.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国(境)内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4)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或大专)《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者,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阶段完整课程成绩单: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开具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者须提交论文全文)。语种须与网上报名时选择“外国语”一致,且符合学院《实施细则》中外语水平要求。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 原学科目录为【本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代码:1303);并【硕士】戏剧与影视学(专业代码:1303)、戏剧(专业代码:135102)、戏曲(专业代码:135103)、电影(专业代码:135104)、广播电视(专业代码:135105)的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毕业作品及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同时应提供一部体现个人创作水平的戏剧影视作品(作品时长不少于30分钟)。
按【三、报名条件】中5.(2)申请的须提供以下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成果材料之一:
(1)不少于1部能体现其创作水平的编剧、导演、摄影或表演的电影(申请人作品须获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奖项或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行业奖项)
(2)不少于1部能体现其创作水平的编剧、导演、摄影或表演的电视剧(申请人作品须获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奖项或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行业奖项)
(3)不少于1部能体现其创作水平的编剧、导演、摄影或表演的网剧作品(申请人作品须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4)不少于1台能体现其创作水平的编剧、导演或表演的舞台剧(申请人作品须获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奖项或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行业奖项),应有公演相关佐证(海报、视频、演出说明书等佐证材料)。
10.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和实践作品获奖证明材料。
1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材料审核小组”应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成绩。评阅过程应规范、审慎,有关记录要存档备查。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艺术创作作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成绩,明确通过标准,分为基础材料30分,艺术创作50分、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20分。此环节低于80分,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考生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跨学科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科目如下:

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跨学科申请人跨学科加试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4.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26年6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网站公布结果。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素质考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20分,综合能力8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外语的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48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核成绩、师生互选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方式(成绩排序规则)详见“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3.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准备纸质版定向就业合同(附件),一式三份,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定向单位加盖公章。考生可在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3日内提交,或自主选择在综合考核现场提前提交。因逾期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产生的无法录取、录取资格无效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等待后续通知统一线上签订,不适用此规定。)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监督保障
考生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三日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学院将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6680
电子信箱:xp@nenu.edu.cn.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初审:肖鑫
复审:张丽伟
终审:关丰富
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
2026年5月6日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Pdf】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申请考核适用).Doc】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申请考核适用).Doc】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2026 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