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3]156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材料评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投票等环节,拟推荐高静等11人获评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反馈。
联系电话:0431-84536478
联系邮箱:zhanglw347@nenu.edu.cn
初审:肖鑫
复审:张丽伟
终审:关丰富
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
2026年10月12日